河南省灵宝市2014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我公司受灵宝市林业局的委托,对河南省灵宝市2014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 河南省灵宝市2014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人工造林项目;
1.2项目编号:HN/LB15-001;
1.3项目资金来源:中央补助资金;
1.4招标内容:
标段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建设地点 | 树种 | 工期 |
一标段 | 人工造林种苗费及施工费 | 亩 | 1300 | 朱阳镇 | 侧柏 | 30天 |
二标段 | 人工造林种苗费及施工费 | 亩 | 1000 | 豫灵镇 | 核桃 | 30天 |
三标段 | 人工造林种苗费及施工费 | 亩 | 1400 | 尹庄镇、五亩乡 | 侧柏 | 30天 |
1.5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3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内包含林木(苗木)种植(销售)、栽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相关内容;
2.4投标人需具备类似同规模业绩(30万元以上的造林工程);
2.5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者,请于 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报名。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企业近三年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绩证明。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法人代表人委托书需提供原件。
3.2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每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时间:2015年1月21日至2015年1月27日)
3.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投标人在报名时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每标段。从投标人基本户转于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换取相应证明。(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报名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09时00分,地点为:灵宝市电力宾馆三楼会议室;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注:本公告中涉及的日期均为公历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林业局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15890285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大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109号
灵宝办事处地址:灵宝市电力宾馆四楼
灵宝办事处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525226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