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改,如何让农民更有“获得感”?

16.08.2016  10:39
人民日报8月14日讯   按照“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的原则,北京市于2012年基本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民成为集体生态林的股东。然而,这些生态林并不能直接带来经济效益,农民的收益主要来自每亩40元的生态效益补偿。
  如何盘活这些沉睡的林地资源?北京市从去年开始开展家庭林场试点,即在保障林地性质不改变、生态效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鼓励农民通过承包获得集体生态林的经营权,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或者森林旅游,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收益。
  一片葱郁的林子下面,100多亩黄芩长势正旺。在北京市昌平区韩台村,林场主韩瑞稳喜滋滋地告诉记者,“这100多亩黄芩,收入上万不是问题!再过一个月,我还得再加种80亩。”除开展了林下种植外,韩瑞稳的家庭林场还开办了两处林下养殖场,饲养柴鸡1000多只,年产鸡蛋将达5500斤;蜜蜂100箱,预计年产蜂蜜5000斤,仅靠林下种养一年利润就可以达到4万元。
  更令人欣慰的是,在农民获得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这个地处大山深处的小村子也变得越来越绿。“对林场主来说,林地质量直接关系着林下经济作物的长势,关系着生态休闲旅游的景观效果,林地的养护工作已经由过去的‘事不关己’向‘主动管护’转变。”昌平区园林绿化局科长张文清说。
  上千万亩绿色宝藏有待唤醒
  韩台村是昌平西部的一个纯山区村,太行山与燕山余脉交汇于此,小村子只有100多户人家。由于地势多山,村里的森林覆盖率高达80%,有1.6万多亩集体生态林。有资源禀赋,却一直没有发展门路,村里人只能是苦守着满山绿色“不敢动”。山上的林子由于疏于管护,林木长势不佳,杂草丛生。
  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处长闫霖介绍,北京有1330万亩集体林地,其中商品林只有260万亩,生态林有1070万亩,品种以松、柏、杨、槐等生态树种为主,其主要作用是涵养生态,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一些山村守着满山的绿色,却无力改变困窘的生活。2008年开始,北京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行了生态效益促进补偿机制,实行“均股不分山,均利不分林”,“确权确股”到人,每亩给予40元的生态效益补偿。但由于制度还不尽完善,农民虽获得了相应的补偿,却并未尽好相应的林地管护责任。
  从2015年开始,北京启动家庭林场试点,就是要实现林地的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盘活沉睡的林地资源。“这次的家庭林场试点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其目的是把这些遍布京郊的生态林纳入承包经营的范围,使部分闲置或利用率低的林地向经营大户聚集,解决‘碎片化’及弃管问题。同时,在保护生态林的基础上,通过逐步放宽林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盘活森林资源,在提高农民收入的同时,提高他们管护森林的积极性。”闫霖说。
  张文清介绍,根据立地条件不同,每亩交几十元至上百元就可以承包。有了政策扶持,试点村的村民们也打开了思路。有的发展林下种养,也有的打算承包几百亩林地做休闲旅游,昔日沉睡的资源为农民带来了更多的希望。
   家庭林场既可由单一农户经营,也可实行合作制、股份制
  在综合考虑机械化程度、林地地理状况、家庭林场人员构成等因素之后,北京的家庭林场初步定为规模100亩以上,且最好是集中连片。第一批家庭林场试点选择了三个区域,除昌平区韩台村之外,还包括房山区张坊镇仙栖谷沟域以及怀柔区二台子村。
  家庭林场面向试点区域的村民开放,凡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拟从事集中连片、规模100亩以上的林业生产经营,且持有一项林业或农业专业证书的,都可以递交申请。这些家庭林场期限三年,主要是单一农户家庭林场、合作制家庭林场、股份制家庭林场三种类型,在保护林地的前提下发展林下种植、养殖或者森林旅游,从而获得经济收益。
  其中韩台村主要尝试培育单一农户家庭林场和合作制家庭林场。“可以一家承包,也可以几家合作,承包连片的百亩以上山场,就可以申报一个家庭林场。”张文清说。
  怀柔区琉璃庙镇二台子村家庭林场则是由多个家庭组成的股份制林场,村民以其拥有使用权的林地入股,签订入股合作营林合同,约定责任与权力,实行集体股份制按股分红。村民在家庭林场统一管理下参与林地生产经营,同时还能获得工资性收入,使得村民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去年,村民收入最高已达到了1.8万元。
  此外,房山区张坊镇仙栖谷沟域,计划通过试点创建规模化、专业化的家庭林场。
  从2015年开始启动,3个试点区域内陆续种植山姜、苦参、油葵、黄芩、柴胡、金银花等林下经济作物,林间还散养柴鸡、蜜蜂。在基础设施方面,试点区域内修建了拦水坝等,农民创业致富的热情被点燃。
   林下种养,森林旅游,护好林子就是护好饭碗
  对于1070万亩生态林来说,无论是发展生态旅游还是搞林下种植,首要的前提就是保护好生态。
  发展林下经济,大兴区北臧村镇八家村农民胡振强是“先行者”,林下种养每年都能额外给他带来四五万元收入。“林下经济就是以林地资源为依托进行合理种植、养殖,比如利用林下空间养鸡,森林可以给禽类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提高饲养效益,反过来,禽类粪便又可为林木提供肥料,逐步形成良性生态循环体系。森林破坏了,林下经济也就成了无源之水了!”对保护生态和发展经济之间的关系,老胡看得很清楚。
  在家庭林场试点开展以前,村里的集体林由村集体监管,管理方式较为粗放。现如今,情况大不一样了。家庭林场经营者获得了林地的经营权,在获得收益的同时也承担起林地管护责任。农户们会定期对树木进行修剪,还购买了相应的除虫药剂和器材,并且随时整理林间环境。像韩台村就把家庭林场建设与森林健康经营项目结合起来,对试点区域进行重点抚育,同时还补植彩叶树种及地被。“林子越来越美了,游客才会越来越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乡亲们想得很透。
  为确保生态第一的理念落到实处,北京市园林绿化局还制定了严格的家庭农场退出机制:凡出现取得家庭林场经营权后,不搞林业生产、擅自将经营林地转包、转租;虚报经营面积、使用违禁农药影响林产品质量安全和环境安全、恶意破坏植被、改变林地用途等情况的,一律取消家庭林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家庭林场的试点刚刚起步,面临的困难还很多。”闫霖告诉记者,北京市园林绿化部门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办法,指导家庭林场经营活动,分析研究相关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家庭林场鼓励、流转政策,探索建立政策集成机制,并进一步吸纳愿意参与的新家庭林场主。“未来,我们希望看到越来越多的郊区农民回村经营林地,成为具有一技之长的新时期林农。希望北京的森林越来越美,京郊农民的腰包越来越鼓。”(记者贺勇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