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杨金路西段等5条道路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杨金路西段等5条道路养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杨金路西段等5条道路养护项目
招标编号:JSC2014-G-116
二、招标项目内容:杨金路西段等5条道路养护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绿化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须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证明文件的提交:
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21日—9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 -18: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11大厅西南角房间)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4年9月10日9时整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0日9时整
开标地点: 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楼411会议室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16号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 于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526350/0371-86585928
传真电话:0371-63526350
联系地址: 郑州市东风路16号金水区政府西北侧辅助办公楼411大厅西南角房间
邮政编码:450000
郑州市金水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1日
附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统一汇总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料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投标工作将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各成员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本项目招标的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代表联合体编制、提交并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各项要求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者作为其它联合体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时,投标保证金由 (单位名称)负责提交。
6、如果本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经济赔偿。
8、本协议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投标报名时送招标机构1份,随投标文件正本装订1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成员名称(1):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
注:1.联合投标时需签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签章确认。
2. 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