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条码促大发展——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傅新立副局长就《河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12.08.2015  06:38

河南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15年4月8日省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在当前经济新常态下,小小的商品条码到底能对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多大的促进作用?商品条码与我们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多大关联?《办法》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近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傅新立副局长接受了记者的专访。让我们看一下这位专业人士是怎么为我们解读的。

问:首先请您谈谈什么是商品条码,它与我们百姓生活有多大关联?

答: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的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标识,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等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随着移动互联网及物联网的迅速发展,零售业和消费市场的飞速扩大和发展,百姓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地方需要用到商品条码。实际上,在全球范围内,每天需要运用到条码扫描的次数已经超过上亿次,其应用范围也涉及到各个领域和行业,其中包括物流、仓储配送,图书馆,银行,poss收银系统,医疗卫生、零售商品、服装、食品服务以及高科技电子产品等等,涉及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

问:现代科技发展发展非常迅猛,出现了许多新的行业,比如现代物流业。请问条码能在其中发挥多大的作用?

答:您说的很对。现代科技的发展推动了技术进步,技术进步又反过来促进科技更高水平的发展。目前每天都在一些新增加的项目上持续地用到条码自动识别技术。比如现代物流业。物流中的货物分类,库位的分配,库位的查询,进出库信息,进出库盘点,产品查询等,如果是用人力去做这些事,不仅浪费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还常常伴随着非常大的出错率,给大多数商家乃至整个物流业的自身发展都带来了颇多的困扰。而条码技术的应用不仅简化了工作流程,节省了人力物力。而且能大大减少居高不下的人为出错率。所以可以说,没有条码的物流过程将会杂乱无章。

问:我省商品条码使用现状如何,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答:我省自1992年至今已有9300余家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对促进我省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有:一是商品条码应用领域存在局限,未能全面普及,部分涉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产品没有标注商品条码,不利于产品的质量跟踪与追溯。二是商品条码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加强,企业对商品条码的知晓度偏低,一些企业对商品条码的应用主要集中在终端结算上,未能将其用于整个供应链的管理如物流配送。三是商品条码使用不规范,非法使用商品条码的现象时有发生。四是商品条码印刷质量问题突出,影响了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运用。

问:《办法》为什么现在出台?它有哪些亮点值得我们关注?

答:为解决我省在商品条码推广应用中的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商品条码在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转型、质量提升中的重要作用,经多年努力,我省制定出台了《办法》。这是我省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更好的推动商品条码工作,提升水平的难得契机。总的来看,《办法》有三个亮点:

亮点1.为了开展产品的质量跟踪与追溯,加强对重要产品的安全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的七大类涉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以及其他重要的预包装产品应当使用商品条码,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产品主要包括(一)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卷烟;(二)药品、医疗器械;(三)儿童玩具、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陶瓷制品;(四)服装、纺织制成品、针织品;(五)种子、农药、化肥、兽药;(六)电线电缆、光缆、汽车零部件;(七)家具、装饰材料。

亮点2.为了保证我省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办法》就商品条码印刷质量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印刷企业从事商品条码印刷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承揽商品条码印刷业务时应当履行的职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我省商品条码印刷的质量不断提高。

亮点3.针对有些商场、超市以及批发市场不使用企业注册的合格的商品条码,而自行编制店内码进行替换或者覆盖的问题。《办法》规定,销售者应当积极采用商品条码进行零售结算,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已有合格商品条码的,不应再使用店内条码予以替换、覆盖;在其经销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没有商品条码的,可以使用店内条码。店内条码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问:请问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个什么机构?我省哪个机构负责商品条码工作?

答: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是统一组织、协调、管理我国商品条码、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专门机构,隶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它在全国设有47个分支机构,形成了覆盖全国的集编码管理、技术研发、标准制定、应用推广以及技术服务为一体的工作体系。

我省负责商品条码工作的机构是河南省标准研究院。它隶属于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问:请问该如何申请办理商品条码?

答: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先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核准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后,方可使用商品条码。具体注册程序为:向编码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受理单位初审,签署意见,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初审不合格的依法退回)-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取得系统成员资格。

问:《办法》规定,对违法本《办法》的行为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请问质监部门准备采取什么措施来保证《办法》的顺利?

答: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再好的法律条文,如果大家只是挂在嘴上,锁在抽屉里,而不去自觉的适用,那它就是一张废纸。政府部门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办法》的实施,让小条码发挥大作用。

一是要广泛宣传。商品条码很重要,但目前整个社会对它的了解还不够,对《办法》的了解也不够。我们要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商品条码的作用,宣传《办法》的规定,使相关方知法守法,推进商品条码的应用。

二是要抓紧组织培训。对条码的适用主体,比如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大型商超,企业等,都要抓紧学习,组织培训,尤其要注意把握其中重点内容和环节。

三是政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办法》贯彻实施到位。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尽到告知、提醒等责任。尤其要把握好法律适用的原则,将监督与服务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