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商局12条支持政策助力开封自贸区建设

20.02.2017  15:11

  2月16日,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该局日前发布关于积极支持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建设的意见,就支持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在商事制度改革、市场监管改革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提出三方面12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推进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省工商局提出了推行“多证合一”模式、创新服务方式、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深化“先照后证”改革、完善市场主体快速退出机制、支持市场主体的迁移划转等政策措施:

  支持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积极推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大幅提高行政效率;支持片区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核准、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的全程电子化;允许片区内企业集群注册,委托片区登记机关直接办理企业冠省名核准业务,试行企业名称自主选择的登记制度改革;支持片区在国家进一步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的基础上,对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支持片区简化市场主体注销程序。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省工商局将支持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实现涉企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

  为提升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信息化综合服务能力,省工商局将支持地方建立数据分中心,为其提供全方位的信息化技术支持,实现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无缝衔接。

  支持开封市工商局建立“河南省工商局数据中心开封分中心”,扩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的应用,加大部门数据归集的力度,开发具有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特色的功能模块。支持片区与“河南省工商局数据中心开封分中心”实现服务平台数据交换,在全省综合业务系统中增加河南自贸区开封片区行政区划代码及机构,对接自贸区智慧审批服务平台与全省工商业务系统,为片区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及名称自主申报、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等改革试点,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和保障。支持片区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协同监管平台,建立市场主体数据对接机制,完善自贸区市场主体后置审批事项的“双告知”功能,实现工商登记和审批监管的无缝衔接。

  省工商局局长马林青表示,工商部门支持自贸区建设发展,可概括为“放、试、创”。“”,就是要做到应放尽放,最大限度地释放政策、机制的红利,为开放招商、企业发展提供更大的空间和便利;“”,就是要先行先试,探索更多的可复制经验;“”,就是要创出一条适合自身发展的新路子,走出一片前所未有的新天地。(记者 王冠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