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学习《准则》《条例》《规则》为契机,全面提高监督执纪综合能力

29.06.2017  16:11

在为期100天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中,驻省发改委纪检组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效果,扎实完成了“组织动员、集中学习和实践总结”三个阶段学习教育活动,综合监督执纪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在“”上下真功。 一是领导带头学。成立了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郑俊峰组长先后召开3次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带头上2次党课讲解《准则》《条例》《规则》中的热点、难点以及工作实践中需要把握的问题,在学习教育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二是集体研讨学。建立了每周一上午纪检组学习制度,先后13次组织纪检组全体干部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准则》《条例》《规则》等党章党规党纪和纪检业务知识,开展集体研讨由老同志传授工作、其他同志交流感受体会,达到相互启发、共同提高的目的。三是自我剖析学。坚持问题导向,召开纪检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体同志认真查找问题、剖析产生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相互开展批评,使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成为常态。四是联系实际学。为检验学习效果,先后组织2次“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知识测试,并全员参加了省纪委组织的知识测试,以此督促纪检干部熟读细研党规党纪,不断提高实践运用能力。同时,对以前制定的谈话函询、信访举报等制度进行了重新规范和修订,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在“”上求真效。 学是基础,做是关键。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全体干部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边学习业务知识边做好监督执纪和以案促改工作,使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一是提高了思想认识。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家统一了思想。一致认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灯塔,为纪检干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使命提供了重要遵循,凝聚了履行监督职责的强大正能量。二是转变了执纪观念。通过学习教育,旧的执纪观念被破除,以由“执法”转向执纪、由抓“大要案”转向践行“四种形态”为标志的新的执纪观念已经形成。三是增强了规矩意识。这次集中学习教育,使纪检干部牢记纪律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坚决做到规矩不能破、红线不能碰、雷区不能踩。四是提升了工作能力。在学习教育中,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干部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为参照,紧密与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以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推进工作能力不断提高。五是锤炼了干部队伍。这次学习教育以落实《准则》《条例》《规则》为契机,对纪检干部在思想认识、观念转变、作风纪律、工作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的全面整顿和提升,是把“打铁的人”变成“铁打的人”的一次淬火锤炼。

在“”上动真格。 一是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来,督导各综合监督部门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党内生活制度,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在各综合监督部门严格执行起来;二是把《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落实到对各联系部门的专责监督上来,督促他们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责任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述责述廉、谈话、督查考核等制度,努力构建落实“两个责任”的长效机制。三是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特别是省纪委出台的《暂行办法》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认真梳理几年来驻委纪检组每项执纪审查工作,并对今后的工作按《规则》的实体和程序要求做好再强调、再部署。上半年,驻省发改委纪检组运用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共对17件各类信访举报进行了谈话、函询、初核、了结处理。(驻省发改委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