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杞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已由豫发改委投资[2014]1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杞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HNXWKF-2014-030
3、投资总额:约730万元
4、建设地点:杞县境内
5、计划工期: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6、工程质量:合格
7、招标范围:施工过程中的全部监理服务
8、本项目共五个标段。
本次招标监理标段:杞县2014年第一批农村公路及桥梁建设项目监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或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先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北京时间)。
到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二楼报名二处(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行政服务中心大厅报名窗口)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叁套。用A4纸复印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监理标段:壹仟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6、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监理标段:伍仟元整
开户行:开封市商业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7、是否邮购招标文件。否。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2月1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开标室(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六、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537805858 电 话:0371—2597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