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04.11.2014  13:20

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已由开财预指[201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BJHLKF-2014-104
      2.2 建设地点: 杞县葛岗镇楚寨社区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投资金额:约1678万元

2.4 建设内容:杞县葛岗镇楚寨社区道路、排水、路灯照明、桥梁、公厕、干渠整治、如意湖及相关配套建设

2.5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十三个标段。 

  一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公厕工程

  二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桥梁工程 

  三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基础设施排水工程

  四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路灯照明工程

  五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小区道路工程

  六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七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园路工程

  八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工程

  九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跃进干渠河堤及淤泥工程

  十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干渠绿化工程

      十一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干渠边坡工程

      十二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1-5标段)监理

      十三标段:杞县葛岗镇2014年美丽乡村建设项目(6-11标段)监理

2.7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

3.2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第二、三、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第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第六、七、八、九、十、十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规范文本须是从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的内容。
        第十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第十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 投标人携带查询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询单位或个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函(涉及的具体项目、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查询年限、申请单位公章或申请个人的签字)、被查询公司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和项目经理(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到杞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杞县人民检察院5楼507房间,联系人:汪艳梅 联系电话:0371-28987099或公司、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二楼)。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监理标段拟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上述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三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预算价的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248116476791
      地  址: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
      4.4 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预算价的10%取整提交,资信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资信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开封市商业银行杞县支行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5030629900012
      地 址:金城大道中段中国人民银行杞县支行一楼

  4.5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杞县金城大道与振兴街交叉口,中国银行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持法人代表证明、有效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他人参加的须持有效委托书原件和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权限及有效期等主要内容;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应持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参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和拟定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葛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8847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3663806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