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正村镇中岳小学西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1.02.2015  10:35
      新安县正村镇中岳小学西综合楼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本项目实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前来报名。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安县正村镇中岳小学西综合楼工程
2.招标编号:洛新政采购[2015]62号
3.工程地点:新安县
4.资金来源:中央资金
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工期要求:90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单位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 投标人须出示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12日,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14:00—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费用:另行通知。
(2)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3)领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室(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时须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五、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4997216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9-60689513
传 真: 0379-606971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5 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