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驻村干部陈昊同志被授予博爱县“十佳优秀共产党员”

05.07.2017  20:06

     

      7月1日晚,博爱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大会在博爱县委党校举行,会上表彰了博爱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我校驻村干部陈昊同志被授予“十佳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陈昊,我校团委副书记,2015年8月,受学校选派到博爱县南朱营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在近两年的扶贫工作中,陈昊同志时刻以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扎根基层、务实重干、甘于奉献,结合学校优势和贫困地区实际,为南朱营村“量身定做”了“4+6+1+1”的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取得了良好效果,在焦作市起到了典型示范作用。陈昊同志积极与省、市(县)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为南朱营村争取到各类扶贫资金500余万元,用于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发展高效农业及扶贫助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用党性谱写了先锋之歌,用忠诚践行了铮铮誓言,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人的风采。
      陈昊在开展扶贫工作期间,得到了校党委、行政的大力支持和深切关怀,学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从各方面精心安排和部署,校领导多次到村里调研脱贫攻坚工作,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带去学校和全校师生的关心与温暖。陈昊同志的驻村工作也得到了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群众的广泛赞誉和认同,《中国青年报》《河南日报》《焦作日报》和河南电视台、焦作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扶贫工作相继作了宣传报道,省派第一书记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在博爱县脱贫攻坚评比中连续六次获得全县第一名,荣获河南省“扶贫青春榜样”、博爱县“两学一做”之星和“帮扶脱贫标兵”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