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随手”开证明挣15万“烟酒钱” 上级监督在哪里?

29.06.2015  17:02

密云一村委会委员,在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两名村民多获得拆迁补偿,事后接受和主动索取好处费15万元。记者昨日获悉,三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密云县西田各庄镇仓头村村民委员会原委员王成银有期徒刑10年。(人民网,2015年6月26日)

随着城镇化发展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土地加入到征地拆迁行列,村民们为获得更多的补偿款,有的违规搭建抢占地盘、有的忙着“离婚”、有的忙着转户,各种各样的招式齐上阵,村干部就更没闲着了,除了要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以外,还要想方设法思考如何能从中“捞一把”。事至如今,村干部利用征地拆迁受贿受贿、骗取国际资金已不足为奇。

这不,密云一村委会委员在协调南水北调工程中,“随便”一份证明就能为自己获得15万的“烟酒钱”,笔者不经

感叹,村官的权力真大。可这样的一些证明难道只需要村上盖章?上级部门不需要调查的吗?上级监督在哪里?亦或是有关领导故意“放水”,其中原因,值得深究。

虽说村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官,但却是离老百姓最近的,掌握着老百姓的“生杀大权”,有的甚至在村上称霸一方。因此,村官的腐败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其危害之大,影响之恶劣,与一些大贪巨贪相比毫不逊色。而且直接损害百姓的利益,给党和国家造成严重的影响。是谁给了村官这么大的权力又不做好监督工作,这恐怕和地方相关官员脱不了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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