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大林镇大林等11个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指挥部关于正阳县大林镇大林等11个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07.08.2014  22:44

1.招标条件
      正阳县大林镇大林等11个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大林镇大林等11个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河南省正阳县大林镇境内。
工程投资:项目投资约7800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16个标段如下:
第1标段涉及冷冢、李寨行政村道路及道路标志牌;
第2标段涉及范店、叶庙、李寨行政村道路及道路标志牌;
第3标段涉及汤庙、叶庙行政村道路及道路标志牌;
第4标段涉及汤庙行政村道路及道路标志牌;
第5标段涉及大林、涂楼、漫塘、叶庙行政村道路及道路标志牌;
第6标段涉及江湾、涂店、沿淮行政村道路及道路标志牌;
第7标段涉及大林镇冷冢村、李寨村、汤庙村、叶庙村打井工程施工(含井堡);
第8标段涉及大林镇叶庙村、范店村、漫塘村打井工程施工(含井堡);
第9标段涉及大林镇大林村、涂楼村、沿淮村、涂店村和江湾村打井工程施工(含井堡);
第10标段涉及冷冢村、李寨村、范店村和叶庙村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
第11标段涉及汤庙村、涂楼村、漫塘村、大林村、沿淮村、涂店村和江湾村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
第12标段涉及漫塘村、涂楼村、沿淮村、大林村、江湾村村和涂店村沟渠施工;
第13标段涉及汤庙村沟渠施工;
第14标段涉及汤庙村、范店村、叶庙村、李寨村和冷冢村沟渠施工;
第15标段涉及汤庙村、涂店村桥涵和坑塘施工;
第16标段涉及范店村、漫塘村、李寨村、沿淮村、叶庙村、冷冢村、涂楼村、大林村和江湾村沟渠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6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有经年审合格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之一的法人单位;(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第7-9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水井施工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或以上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申请报名时拟任项目经理与投标、开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4)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或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第10、11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潜水泵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3)具备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资格证书和水利水泵工程安装施工资格证书,通过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4)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第12-16标段:(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企业;(3)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作经历(自取得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3企业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黑名单;
3.4本次招标投标人最多可以投报两个标段,报两个标段的注册建造师和技术负责人均不能重复,且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外省投标企业(第10、11标除外)需具有进豫备案手续;
3.6第1-9、12-16标段投标人2011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300万(含)以上土地整治项目施工业绩,第10-11标段投标人2011年7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至少完成类似项目3项;
3.7投标企业(第10、11标除外)须在河南省国土厅备案或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备案,第7、8、9标段还须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 7 日至2014年8月 13 日(每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
4.2报名:(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本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保证明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用信封密封后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第10-11标段不要求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单独密封装订,并加盖公章。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人每报一个标段提供一套报名资料和一套查询资料。
4.4投标企业所提供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5.招标资料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5.1报名时获取招标资料。
5.2招标资料费用:捌佰元/标段(含图纸),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5.3投标保证金: 贰拾万元/每标段,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开收据。报两个标段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必须显示为肆拾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14年8月 25日16:00。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驻马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10042712011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大林镇大林等11个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再组织人员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招标联系事宜
招标人:正阳县大林镇大林等11个村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指挥部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96--8961506
第1-6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诺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5639682936
第7-11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18272936780    0396--2683966
第12-16标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先生 李先生
电              话:13939081876    0371—63977434

201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