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访谈】永久基本农田怎么“划”?

13.04.2015  12:33
       

  日前,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下达106个重点城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意味着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入落地阶段。
  作为今年国土资源工作的第一项重大部署,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工作中有哪些要求?其他地区以及城市周边以外的区域如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如何衔接?近日,国土资源部耕地保护司负责人就这些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专访。
  《中国国土资源报》: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是如何确定的?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文)下发后,我部会同农业部在对全国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等别、地类、坡度等进行分析评估的基础上,开展了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的分析评估工作。今年1月全国视频部署会召开以后,两部以2012年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以及全国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成果等为基础,依托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对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现有耕地分布、面积、质量等别等进行分析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各有关城市划定的初步任务,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下达。
  首先是确定城市周边范围。这次范围的确定,原则上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作为城市周边范围。 
  对于城市建设用地现状已达到或接近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的,综合考虑该城市2012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反映的城市建设用地分布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等因素,不跨市级行政界线,适当扩大一定范围确定城市周边范围,涵盖了该区域内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内的地类现状。
  其二,提出初步任务并下发需划入的耕地图斑。将城市周边范围内现状地类图斑图层与城市周边已划定基本农田图斑图层叠加,获取城市周边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图斑,形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任务。因此,这一次任务下达与以往不同,不是单纯的数据,而是落实到具体的图斑图层,包括每个城市周边未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的空间布局、地类、面积、质量等级等。
  《中国国土资源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下达后,106个重点城市该怎么做?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两部的任务下发后,各有关城市要抓紧开展核实举证、成果汇交等工作。
  具体而言,一是调查核实。各有关城市要依据下达初步任务中的“城市周边未划为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图层”,运用最新遥感影像图、土地变更调查、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和县域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成果等,开展城市周边现有耕地的调查核实,逐地块核实是否能够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
  二是核实举证。有关城市应调查核实上级下达的初步划定任务,对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说明原因、列举证明材料,必须确保城市周边优质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值得强调的是,各有关城市对实际地类为非耕地确不能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应采用2013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及相关合法文件作为举证依据。同时要对批而未用、污染以及国家规定的生态退耕等实际地类为耕地的,进行严格把关,按照要求提供举证材料。
  三是汇交成果。各城市要按照核实举证结果数据汇交要求,将形成的报告和电子数据报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两部。
  两部将106个重点城市上报的核实举证情况进行论证、审查,核定划定任务并分批下达。各有关城市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组织下,按照有关要求,根据最终下达的任务推进永久基本农田的“落地块、明责任、设标志、建表册、入图库”等工作,确保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中国国土资源报》:其他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通知》明确了各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其他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由大到小、自上而下,逐级推动。
其一,各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参照两部对106个重点城市周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初步任务的分析评估方法和核实举证要求,开展106个重点城市以外其他设区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下达工作。
  其二,指导督促设区的城市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按照上述工作方法,推动所辖区域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各省(区、市)要逐级统计汇总本行政区域内初步任务下发、地方核实举证、任务核定下达等情况,于2015年11月30日前报两部。
  《中国国土资源报》:城市(镇)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如何开展,如何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衔接?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当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正在开展,一是涉及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是涉及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优化调整,因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要与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完善协同推进,统筹做好城市(镇)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在规划调整完善前,重点做好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按照上级核定下达的任务和要求,先行完成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确保城市周边、交通沿线优质耕地和已建成高标准农田优先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未按要求完成的,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批(备案)不予受理。这是确保城镇周边易被占用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的有效措施。
  在规划调整完善前,具体要做好这几项工作:首先,先行梳理出应划未划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数量、质量和分布情况,重点是做好城镇周边、交通沿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潜力的分析评估,摸清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为规划调整完善提供基础依据。其二,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涉及到调整基本农田布局,因此,有关内容要写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并纳入同级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规划调整完善后,统筹做好城市(镇)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按照布局基本稳定、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依照空间由近及远、耕地质量等别和地力等级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时划定城市周边以外的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调整完善后规划确定的市(县)域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全部上图入库、落地到户。
  《中国国土资源报》:如何组织实施,以确保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到位?
国土资源部耕保司负责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涉及地方各级政府和多个部门,下一步推进这项工作,一是抓重点,发挥好重点城市的示范引领作用。106个重点城市是国务院审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的重点城市,涉及全国每一个省份,同时其城市规模和用地量在全国占比较大,“划远不划近”问题比较集中。因此我们要重点做好106个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发挥好这些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106个重点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完成情况,将纳入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检查考核工作。
  二是立足于部省联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定职责。因此,《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尽快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的领导小组,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地方国土资源、农业主管部门要增强担当意识,扎实开展工作,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为此,两部将尽快组成联合工作组,加强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及时研究出现的问题,适时召开现场交流会,总结推广地方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工作不力的地方,重点督导,推进整改;对未按要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城市,将采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审批(备案)不予受理等措施。各省级国土资源和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