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手机自拍传云端被通告 到公安局求删除被抓

11.07.2015  11:09

  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实习生刘强通讯员张汇涛)手机被盗,却发现云端相册有陌生人的照片,失主报警后,警方锁定盗窃嫌疑人悬赏。禹州市盗窃嫌疑人王某,自以为每次作案都了无痕迹,其在微信圈子里发现警方所发悬赏通告里有自己的照片后,主动向警方“出击”,说警方诬陷他,扬言要向公安机关讨个说法,为证明自己的“清白”,结果却是自投罗网。

  6月1日早上,禹州市民朱某报警称,其家中被盗,丢失手机及部分首饰。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立即抽调刑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攻坚,专案民警发现市区至少有3起以上案件的发案时段、作案手法与此案相似,遂将此案作为系列案件展开深入侦查。

  6月13日,民警通过对受害人了解得知,其被盗的手机有一个解锁拍照识别功能,即在对手机解锁时,手机会同时开启自拍功能,将持机人的正面照片拍下后通过计算机云端自动上传至最初认证的电子邮箱内。随后,民警果然在受害人邮箱发现了手机被盗后上传的多张照片,民警判定这些照片就是嫌疑人或是重大知情人的照片,且从上传照片的数量上看,持机人并没有发现手机的这个功能。民警立即调取辨认条件最好的一张照片,通过该局认证的微信公众平台“禹州公安”,连同其他几起案件嫌疑人的照片一并发布,动员社会力量辨认举报。

  6月15日上午,一王姓男子拨通了“禹州公安”微信公众平台在悬赏通告里留的电话,质问管理员为什么把他的照片当成犯罪分子进行发布,这严重“侵害”了他的名誉权,声称一定要公安局给自己个说法。管理员经询问得知该男子所说的竟是“6·1”盗窃案的嫌疑人图片上网一事后,为稳住嫌疑人,告诉王某,如有疑问可以到公安机关找其当面说明情况,如果真是公安机关搞错的话,立即删除相关图文并向其真诚道歉。管理员随即将此情况向该局领导作了汇报,该局领导安排专案民警做好布控,静等嫌疑人王某的到来。当日10时许,王某来到管理员所在的公安局宣传科,民警立即将“情绪激动”的王某“”到了该局审讯中心。刚开始,王某态度蛮横,大吵大闹,非要让公安机关给自己恢复名誉,但随着讯问工作的深入,王某的嚣张气焰很快消失,最终供述了从登封市流窜至禹州市,并在市区实施技术开锁入室盗窃多起的违法犯罪事实。

  目前,王某已被禹州市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