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机房和线路改造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18.12.2014  03:43
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机房和线路改造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机房和线路改造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告如下:

一、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编号:光财单(2014)12号 

二、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光山县人民检察院信息中心机房和线路改造项目

2、拟采购货物的说明:拟采购货物包括机房装修、综合布线及设备采购详情见项目清单。

3、政府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4、采购最高限价金额:589663元

5、拟推荐供应商名称:郑州世搏科贸有限公司

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按照高检院《关于深入推进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工作的意见》(高检发办字(2012)33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标准》有关通知要求,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下发了《全市检察机关涉密信息机房及线路改造指导意见》,要求涉密信息机房及线路改造的设计、建设及维护应选择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建,郑州世搏科贸有限公司符合条件要求,先后已在我市其他县区院完成分级保护改造项目,我院根据市院的相关文件要求,拟定由该公司承建。

四、资质要求

1、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拟采购货物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

1.3具备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1、公告后请供应商及时联系采购文件获取事宜。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600元,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文件时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响应保证金

响应保证金必须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4 12 25 14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单一来源采购协商时间及事项

单一来源协商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其他事项:参加协商的当事人,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资质要求证件原件参加协商。

有关单位和当事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政府采购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十.采购文件变更

采购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供应商。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光山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梁女士

电  话:13607618217                电  话:0376-6173886

十二、监督机构:

光山县纪检监察三室、光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8590169    0376-8590198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