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超标排放交由公安处罚
执法人员检测显示尾气排放超标,交管部门现场开出200元罚单。
北京转变超排行为执法模式不交罚款将无法完成年检
为更加有效地打击机动车排放超标行驶的违法行为,昨日起,在本市市域内行驶的机动车如超标排放,将按照“公安处罚环保取证”的新模式,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进行处罚。
交管部门现场开罚单
昨天下午3时许,在大兴区榆垡进京检查站,一辆黑色中型厢式货车缓缓驶了过来,在环保执法人员要求下停车。“请您踩下油门,配合我们检查。”一名环保执法人员弯下腰,用一个小型监测设备对准货车排气口。该货车司机景先生三脚油门踩下去,一股淡淡的黑烟从排气口冲了出来。从记者目测来看,黑烟并不十分明显,但这足以说明这辆货车的尾气已经超标。果不其然,环保执法人员经过林格曼黑度法检测发现,该辆货车尾气超标为一级,不符合本市机动车排放标准。
随后,环保执法人员根据检测结果填写“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现场监督抽测记录”。然后环保执法人员将该记录单移交给大兴公安分局交通支队高速路中队副队长周志彬。
周志彬现场对货车司机景先生进行处罚,罚金为200元,完成本市上路超标车处罚移交交管部门的第一案。
处罚使用全国统一代码
北京市机动车排放管理中心监察科副科长苏学田介绍说,此次执法模式的转变将形成合力严厉打击处罚机动车冒黑烟等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本市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车进行处罚,并使用全国统一的处罚代码;环保部门将协助做好机动车排放现场监督抽测。
治理大货车污染是本市改善空气质量的重要举措,此前的处罚由环保部门来进行,苏学田介绍:“以前如果查到超标大货是单位的,环保部门可以代收代缴罚款,但是如果个人车辆,那么就得走一般程序,包括取证、立案、调查、处罚等,有时候周期得需要三个月,罚金从300到3000不等。”不过虽然罚金较高,但是有些大货司机并不按照环保部门要求完成处罚程序,不具备很强打击力度,因此本市建立了超标大货车“黑名单”制度,限制进入“黑名单”的外地超标大货进入北京。
不交罚款无法完成年检
处罚转交交管部门后,对超标大货车的震慑力增强。在昨日的处罚现场,周志彬对超标货车司机景先生处以200元罚款。周志彬提醒景先生,应在15日之内到工商银行缴纳罚款,“就像您交其他罚款一样,用牡丹卡就行。”
记者了解到,处罚方式转变后,以后再有超标大货司机不按时缴纳处罚的情况,将不能完成车辆年检。
据了解,目前本市正在开展“一控两防”货运车辆专项整治行动,公安与环保部门成立了70支专项整治队伍,执法重点涵盖北京市12条省际高速公路、5条市内高速公路及9条重点国道,将按照“公安处罚环保取证”的执法模式,对货运车辆尾气排放超标行为严管严查。
同时,环保部门今后将继续深入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车辆集中停放地等开展入户检查,发现排放超标车辆,在执法的同时,将车辆信息推送至交管部门,通过交管部门系统进行监控,如发现车辆未缴纳罚款或没有进行维修治理的,环保部门将对其从严从重处罚。
北京晨报记者吴婷婷文并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