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机关事业单位全员可享工伤险 包含聘用人员

29.04.2015  09:55

中原网讯(记者 冉小平) 记者昨从河南省人社厅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起,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范畴。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相关负责人对具体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单位缴费个人不用缴

按规定,参加省直机关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为中央驻豫、省直驻郑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被纳入工伤保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应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在编人员、不在编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

新政规定,机关单位以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费。机关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第一年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准费率为0.5%。从6月起,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每月上旬将对各单位公布工伤保险征缴计划。

单位申报时限最长90天

今后,机关工作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30日内,向省人社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省人社厅批准,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但最长不超过90日。

机关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编辑: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