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英双语服务、远程立案……未来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更具“国际范儿”

25.11.2017  07:43

航空、金融、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都有专业仲裁平台;熟悉国际贸易规则的仲裁员、法官、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汉英双语服务;远程立案、预约办案、“互联网+”诉讼服务与窗口诉讼服务并行……未来,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能享受这些“国际范儿”的法律服务。

公正、高效、便利的争议解决机制,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坚强保障。《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自贸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需求为导向,坚持开放视野,秉持创新原则,注重吸收国际、国内先进法律制度和法律服务举措,着力构建以仲裁为主体、司法为保障、多元化解纠纷为补充的纠纷解决体系,使纠纷当事人有多种解决争议的途径选择。

推动仲裁国际化专业化

10月17日,郑州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受理一起涉案合同标的物在域外的涉外仲裁案件,标志着郑州仲裁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院入驻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并正式开展业务。

开放的发展需要更加高效和高水平的仲裁,目前我省仲裁服务的市场化程度尤其在涉外商事仲裁方面,有待进一步提升。《方案》将商事仲裁作为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发挥其效率高、仲裁结果各国普遍承认的优势,对接国际仲裁机制,完善商事仲裁规则,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使仲裁成为解决商事纠纷的首选渠道。

“通过仲裁,我们不但拿到了货款,还和对方企业保持了继续合作的良好关系。”自贸试验区一家企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月初,该企业和宁夏一家羊绒出口企业的合同纠纷由郑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在首席仲裁员的努力下,仲裁结果实现了合同纠纷双方的利益最大化。

目前,我省正在积极争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国内知名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支机构或代表处。根据《方案》,未来我省将依托郑汴洛三地仲裁机构,在自贸试验区设置分支机构,主动融入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合作联盟,建立与国内其他自贸试验区之间的跨区域合作机制。

加大司法支持力度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方面具有“压舱石”的作用。

方案》把提高司法服务效率和水平作为完善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保障的重要工作。本着诉讼便利化和审判专业化原则,根据郑州、洛阳、开封不同的区位特点和司法需求,我省拟在郑州片区设立自贸试验区法院,在洛阳、开封两个片区分别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

今后,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对接国际标准,提升对仲裁裁决的司法审查水平,保障仲裁创新制度的规范与落实。《方案》提出,将确立仲裁审查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郑州、洛阳、开封三家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窗口、专门的合议庭和执行组,负责仲裁案件的立案、审查和执行。

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郑州某国际物流企业遇到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郑州市中院受理后,按照自贸试验区民事案件调解前置的要求,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原告撤回起诉,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和经济成本。

我省法院在完善自贸试验区专门审判机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审判程序创新,建立司法调解前置程序,自贸试验区案件一律先行调解。对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确、案件标的额小的涉外、涉港澳台一审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提升化解纠纷的效率、及时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在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成为纠纷解决机制创新的重点和方向。《方案》以自贸试验区不同市场主体解决纠纷的便利化、多元化需求为出发点,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构建调解、仲裁、诉讼互为补充的多层次纠纷解决网络,形成事前预防、事中介入、事后化解的纠纷解决机制,实现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与法律需求的“同频共振”。

作为《方案》制订的主要参与人之一,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史小红对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特点进行了归纳:“一是‘高效’。公正、高效解决自贸试验区发生的商事争议,是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水平的重要体现,因此《方案》把提升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的便利化水平、纠纷解决的规范化水平和效率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二是‘创新’。为突出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特色,制定仲裁规则时注重与国际接轨,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审判程序创新,同时,有效整合各方力量,积极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功能,增强为自贸试验区企业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