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15.06.2016  20:16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豆类及其制品、食品添加剂等8类食品40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069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粮食及粮食制品186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20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8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3批次、食糖102批次、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276批次、豆类及其制品565批次和食品添加剂28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酒类不合格1批次:安阳卓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河南省豫丰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彰德酒酒精度不达标。

(二)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2批次: 郑州市乐购乐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郑州市邙山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红薯粉条、荥阳市建业商贸有限公司成皋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新乡市凤泉区永盛粉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芋头粉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新乡市、安阳市、滑县食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督促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及时采取召回、下架等措施,同时抓紧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在市场销售,防控存在的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不合格-酒类.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xls

3. 食品抽检合格-酒类.xls

4. 食品抽检合格-粮食及粮食制品 .xls

5. 食品抽检合格-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xls

6. 食品抽检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7. 食品抽检合格-豆类及其制品.xls

8. 食品抽检合格-食品添加剂.xls

9. 食品抽检合格-食糖.xls

10. 食品抽检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