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6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13.04.2016  21:03

近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调味品食品开展了专项监督抽检,抽检样品192批次,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189批次,不合格的样品3批次。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鹤壁市新地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孟州市奇达香调味厂生产的老抽酱油(酿造酱油)检出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达标;确山县福旺旺商业有限公司福旺旺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平顶山市高新区香源酿造厂生产的米醋检出总酸不达标;永辉超市河南有限公司郑州颖河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清徐县清泉湖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检出总酸不达标。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标称生产企业所在地焦作市、平顶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的郑州市、鹤壁市、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调味品.xls

2、 食品抽检不合格-调味品.xls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