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施工招标公告

16.01.2015  02:3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以郑东文【2014】69 号、郑东文【2014】8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桩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Ⅰ期棚户区改造项目桩基施工;
2.2建设规模:
本次招标地块编号为BS16-01-04的建筑面积为315100平方米 ,BS16-05-01的建筑面积为332800平方米;
2.3建设地点:郑东新区永盛路以南、京港澳高速以东、桑林东路以西;
2.4桩基类型:CFG桩
2.5招标范围:
各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施工、验收等相关内容;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详见标段划分图;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3.4投标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或在建的26层以上或建筑面积30万㎡以上类似工程桩基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26层以上或建筑面积30万㎡以上类似工程桩基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6企业具有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内容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
3.7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8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9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
3.10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4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11每个投标人仅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报名注意事项
现场报名时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现场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社保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没有在任何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4.1.5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合同;
4.1.6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7外地企业办理的《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4.1.1~4.1.8款应根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4.2.1 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5日至2015年1月21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单位,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及扫描件电子版到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办理企业认证锁;咨询电话:67188883) ;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年1月21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只进行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文件的购买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郑州市淮河路131号,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
5.2 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3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同时发布。
7.其他事项
若报名家数过多时,招标人将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的权力,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单位才能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白桦、郑蒙蒙、孙晋
联系电话/传真:0371-68865980
邮箱:[email protected]
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