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工作及班车运行的安排

11.07.2016  21:45

各单位:

        根据本学期教学进程安排,第20周为期末结束课程考试周。为了加强期末考试课程的考试管理,现对期末考试周及下学期补考有关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期末考试工作

        1、考试时间:第20周:2016年7月13日上午至2016年7月15日上午,共2天半,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考场安排:莲花街校区:4号教学楼

      3、考务办公室及考后总结会地点:莲花街校区4号教学楼:4130教室;莲

试卷收发办公室:莲花街校区4号教学楼:4131(理、外语学院),4132(其它学院)。各学院试卷要放在试卷收发办公室发放,以便监考教师领取试卷。接收试卷的老师须提前到试卷收发办公室准备接收试卷。

        4、班车时间:上午7:30发车(原7:20、9:30班车停发,7:40班车不变),11:30返回(原10:30班车停发,12:10班车不变);下午1:50发车(原1:40班车停发、3:30班车停发),5:40返回(原4:30班车停发,5:40、6:30班车不变)。如果遇到天气变化需提前发车,将在校园网上提前通知。

        化工路班车时间不变,有监考任务的老师请到嵩山路坐班车。

        5、考试期间统一考试哨声,莲花街校区吹哨。第一次哨声(上午8:55,下午2:55)宣读《考场规则》,宣读完后发放试卷;第二次哨声(上午9:00,下午3:00)考试正式开始;第三次哨声(上午11:00,下午5:00)考试结束。提前交卷的学生须将试卷反扣在桌面,方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把试卷收齐清点无误后,才能让学生离开考场。考试试卷装订好后交原发卷教室,任课教师在发卷教室接收试卷。

6、学生应携带至少两张校内有效证件如学生证、一卡通、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重修考试的学生还要出示相应证件,证件主动放置于桌面上以备检查。凡证件上无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考试,与考试无关物品如手机等一律不得带入考场。

二、下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

  1、教务处安排的公共课、跨学院课补考时间为:2016年9月3日(周六)至9月4日(周日)。专业课需要补考的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9月13日(第二周周二)结束。请学生在考试结束后,及时登录综合教务网上或手机版客户端查询考试成绩。

2、下学期的补考试卷由课程所在学院进行印刷,补考名单由课程所在学院根据相关要求在系统内生成。请相关学院在补考开始之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其他事宜以下学期期初的补考安排为准。

三、本学期成绩录入工作

1、本学期期末考试于2016年7月15日结束,根据我校成绩管理规定,本学期结课课程的任课教师须在2016年7月22日前将本学期学生成绩单一式两份送交学生所在学院,任课教师上网录入本学期学生成绩的时间也应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请各学院加以督促。

2、教师网上成绩录入系统将于2016年7月22日下午5点整关闭,届时学校将对各门课程成绩录入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将没有按规定时间将成绩录入综合教务系统的课程及教师名单在教务处网上公布,望各学院及时上网查阅,并督促任课教师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请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成绩录入的课程,学院于2016年 7月11日前报送教务科。

3、成绩录入方法请登录教务处网页上查看,请任课教师录入完成绩,认真检查无误后方可提交,否则会对您的成绩录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

4、成绩录入相关问题可与学生所在学院及教务科联系。

教务科电话为:67756009。

四、期末考试、补考要求

各学院要根据《河南工业大学考试管理规定》对期末考试及下学期补考各项工作严格把关,主要要求如下:

        1、把试卷试作制度落实到实处。命题是搞好考试工作的核心,命题质量的高低关系到能否真实反映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掌握情况,因此各学院要指定教师对A、B试卷在印制前进行认真试作,按要求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命题审批表》,未经过试作或系(教研室)主任未审批的试卷,各学院不予接受印刷。

          2、加强教考分离课程及统考课程的管理。为提高考试的客观性,原则上凡教学大纲相同、教学进度相近的课程应实行统考,同一评分标准,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实行密封、流水或交叉阅卷。

          3、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考场巡视与检查。要求课程所在学院和学生所在学院主考、副主考及其他人员巡视考场,并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学院、教务处人员巡考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交给各校区考务人员。

          4、各学院应加强监考教师的培训与管理。不允许安排非在职教师监考,不允许擅自更换监考教师。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整理(按学号升序)和密封试卷,每个试卷袋中装有密封纸、密封线和针。

          6、各学院要进行考前动员,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对构成作弊事实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在24个小时内张贴出《作弊通报》。

      7、考试名单之外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8、成绩录入系统中,学生名单与上课名单不一致时,请任课教师及时联系学院教学办公室并登记,由学院教学办公室报至教务科。

 

 

教务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