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望月新城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光山县官渡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光山县望月新城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1. 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光山县望月新城城中村改造建设项目
1.2、采购招标编号:光财公开招标(2015)2号
2. 项目概况与采购招标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光山县官渡河产业集聚区航空路北侧、小潢河南侧
2.2本工程建设规模:建设30+1F安置楼一栋,建筑面积30207.86㎡。
2.3本工程工期要求:201 5 年 2 月 13 日计划开工,201 6 年 8 月 6 日计划竣工,总工期 540 日历天。
2.4本次采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均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须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采购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 5 年 1 月 13 日至2015年1月19日在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受理窗口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施工图纸资料押金600 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押金(不计利息),图纸资料押金退还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期不退。
4.4报名时 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效)、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所有资格证件需带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必须装订成册)。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报名资料的要求并不作为投标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待评标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投标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缴纳到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5.2 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七天必须到达指定账户。未按规定及时足额到达账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201 5 年 2 月 3 日 上 午 9 :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光山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 开标时间 、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采购招标文件变更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通知各投标人。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光山县官渡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信阳新宇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扶先生 联系 人:梁女士
电 话:13607618255 电 话:0376-6173886 13507604688
201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