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生之司法鉴定篇鉴定为民见证公平正义

11.04.2018  12:43
        核心提示

        司法鉴定被称为“证据之王”,作为司法证明的一种重要手段和证据方法,在保障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我省司法鉴定机构心系群众,解民之忧,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上门鉴定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鉴定方面的援助力度。据统计,截至目前,全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减免费用84.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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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门服务解民忧

        故事一:刘女士的丈夫王华(化名)今年40岁,患有强直性脊柱炎。患病前,王华曾购买重大疾病保险,可以进行理赔,但必须先进行司法鉴定。在许昌建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咨询相关事宜时,刘女士被告知“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司法鉴定所作鉴定”。但当时正值寒冬,下着大雪,王华又只能躺在床上休养,不能下地走动,更别说出远门了。为此,刘女士很是着急。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该所工作人员决定上门为王华办理司法鉴定。随后,该所法医专家共同会诊,及时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刘女士心中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了地。

        “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我们为那些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病情严重的群众提供上门鉴定服务。”许昌建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负责人魏丽说。记者了解到,自2016年至今,该所已经为困难群众开展上门鉴定服务70余例。除此之外,近年来,该所还先后为前来寻求帮助的困难群众减免司法鉴定费用8万余元。

        故事二:“老王,你看你什么时间方便,我们所的司法鉴定专家上门为张大娘作伤残鉴定……”2017年11月8日,焦作太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主任给温县武德镇徐堡村村民王大伯打电话。经过沟通,鉴定所组织数名司法鉴定专家,在法官的陪同下上门为张大娘作了伤残司法鉴定。

        2017年3月,王大伯的妻子张大娘发生车祸,被撞成重伤,先后在焦作市多家医院诊治。因伤情过于严重,张大娘先后做过两次开颅手术。经过8个多月的诊治,张大娘保住了性命,却成了植物人。家里为给张大娘治病先后花去20多万元,债台高筑。王大伯已年近七旬,为了生计依然四处打工。收到王大伯的司法鉴定申请后,焦作太极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工作人员核实详细信息,积极组织有鉴定资质的神经内科、妇科等专家,上门为张大娘提供伤残鉴定服务。

        当日,王大伯特地请假回家,骑着三轮车到村外迎接司法鉴定专家。在王大伯家中,司法鉴定专家认真询问张大娘的病情,仔细检查张大娘身体各部位功能、意识反应等,并在鉴定结束后为其减免了司法鉴定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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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鉴定“救急救难

        2017年5月23日上午,周口市民韩先生到周口阳城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咨询。

        详细交谈后,该所工作人员得知,韩先生的亲戚张军(化名)2016年12月15日在广州打工时不幸遭遇车祸受伤,后被诊断为急性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由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没能力支付高昂的医药费,张军家属将一直昏迷不醒的张军带回老家。为继续治疗,张军家属起诉至法院,要求肇事者进行民事赔偿,但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进行司法鉴定。“在广州起诉,需要由当地司法鉴定机构作鉴定,那就要将张军送回广州。我们担心他在途中病情加重。”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张军家属找到韩先生寻求帮助。当天,韩先生来到司法鉴定所咨询解决办法。

        该所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综合张军家属的要求和张军的各项资料,协助当事人与广州代理此案的律师事务所联系,通过多次交涉,确定委托鉴定事项和司法鉴定委托书、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并向张军家属解释了重度颅脑损伤植物状态的司法鉴定时间要求、程序要求。

        司法鉴定所于2017年6月7日受理了司法鉴定委托,于2017年6月19日顺利实施了全面检查,于2017年6月20日依法出具了鉴定意见书。考虑到张军家庭困难,司法鉴定所为其减免了相关鉴定费用。

        很快,张军家属顺利拿到了经济赔偿款,并和韩先生一起到司法鉴定所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称赞他们“救急救难有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