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局:网盘服务商应制止用户上传无版权作品

21.10.2015  17:41

  中新网电 据国家版权局网站消息,国家版权局日前印发《关于规范网盘服务版权秩序的通知》。通知明确,网盘服务商应制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未经授权的作品。其中包括: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出版、影视、音乐等专业机构出版或者制作的作品。

  通知要求,网盘服务商应当建立必要管理机制,运用有效技术措施,主动屏蔽、移除侵权作品,防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应当在其网盘首页显著位置提示用户遵守著作权法,尊重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不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他人作品。

  网盘服务商应当在其网盘首页显著位置详细标明权利人通知、投诉的方式,及时受理权利人通知、投诉,并在接到权利人通知、投诉后24小时内移除相关侵权作品,删除、断开相关侵权作品链接。

  通知明确,网盘服务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下列作品:

  ——根据权利人通知已经移除的作品;

  ——权利人向网盘服务商发送了权利公示或者声明的作品;

  ——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重点监管作品。

  通知明确,网盘服务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用户违法上传、存储并分享下列未经授权的作品:

  ——正在热播、热卖的作品;

  ——出版、影视、音乐等专业机构出版或者制作的作品;

  ——其他明显感知属于未经授权提供的作品。

  通知还要求,网盘服务商不得擅自或者组织上传未经授权的他人作品,不得对用户上传、存储的作品进行编辑、推荐、排名等加工,不得以各种方式指引、诱导、鼓励用户违法分享他人作品,不得为用户利用其他网络服务形式违法分享他人作品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