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小微企业 有望获资金支持

08.04.2016  08:55

  本报讯 (记者 王颖达)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6年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认定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通过认定的服务机构和平台将获得“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或“福建省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称号,并获得一次性资金补助。


 

  本次申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需是在省内注册登记时间1年(含)以上的服务示范平台,年服务中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申报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则需满足包括运营1年(含)以上、有独立的工作机构、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等条件。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申报服务机构需对照本通知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登录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按照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网络申报时间截至4月29日18:00。有意向的企业或服务机构可登录省经信局官网了解更多详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