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05.08.2016  21:08

豫安监管办〔2016〕1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定于2016年8月15日至10月31日在全国范围开展省际交叉检查。为扎实做好我省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省际交叉检查的通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6﹞154号)转发你们,同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省内外接连发生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和粉尘爆炸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极其严峻。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河南省工贸企业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深入开展工贸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报精神扎实开展工贸企业附属污水处理系统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结合省内外事故案例,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全面了解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二、认真查漏补缺。各地要对照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各项要求,明确负责领导,责任科室,认真查漏补缺、逐项落实,确保方案完善、措施得力;台账健全、数字详实;执法监察有力、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请各地于8月31日前,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省局监管四处。

三、扎实自查自纠。各有关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全面评估安全生产状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一般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加强过程管控,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事故隐患按时整改到位。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省际交叉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