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平台挖角返佣高达60% 有营销员无保险销售资质

18.08.2015  18:16

  有的营销员没有保险销售资质上半年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公司服务能力还不足,导致互联网保险“买的快、退的慢、投诉难”

  有的营销员没有保险销售资质

  上半年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公司服务能力还不足,导致互联网保险“买的快、退的慢、投诉难”

  ·本报见习记者苏向杲

  在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曝出一些问题。

  有财险公司业务人员董女士近日向《证券日报》记者爆料,公司部分保险销售人员纷纷加入互联网展业平台,这些平台通过开出高佣金大量“吸收”保险代理人,在这些平台,代理人可同时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部分平台的代理人甚至无任何保险销售资质也可销售保险产品。

  互联网平台高佣金招人

  近期有互联网保险第三方销售平台称,代理人加入该互联网平台后,每售一款产品就可以得到20%—60%的佣金,推荐其他代理人加入也可获得奖励,“目前已有20万保险代理人已经成为会员”。

  随后,记者注册成为该平台会员后发现,在该平台销售的有意外险、健康险、人寿险、家财险、车险、团意险等险种。记者点开一款信泰人寿的“百万身驾”保障计划(10年交)发现,该款产品为年缴保费2200元,推广费(佣金)为999元,推广费比例为45%(限时推广可获得占保费59%的“超高”比例推广费)。

  平台显示的另一款航空意外险保费20元,保障期限为班机期间,会员每售1款产品,即可得12元的推广费,推广费比例达60%。不仅意外险推广费较高,部分人身险也有较高的推广费用,如热销的一款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为396.50元,推广费达178.43元,推广费比例达45%。

  《证券日报》记者以保险公司代理人身份咨询时,相关业务人员表示,该平台不仅可以销售代理人自己公司的产品(限于与该平台合作的相关产品),也可以销售其他与该平台合作的险企产品。也就是说,营销员除了平时在自己所属的保险公司展业外,也可以同时在该平台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通常情况下,只有保险代理和经纪公司的代理人可以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而保险公司的营销员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往往被注明不得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并应以代理合同中列明的产品为准。保险法第129条也明确规定:“代理人不得同时接受2个以上保险人的委托”。

  在销售资质方面,此前无任何保险销售经验及销售资质的记者,在提交注册信息后竟成为会员,会员可以为其他人推荐、销售该平台上的各类保险产品,并享受平台的推广费用。

  2013年1月15日保监会发布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六条明确规定,从事保险销售的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显然,该平台在会员资质审核方面存在漏洞。

  记者调查发现,类似上述平台运作模式的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不止1家。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阅各类第三方互联网保险展业平台发现,虽然上述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存在一些问题,但也有平台对代理人资质进行严格审定,并要求代理人只销售其所属保险公司的产品。

  378万营销员的市场

  尽管多数互联网保险平台主要针对一般保险消费者,但也有不少互联网保险平台将目光瞄准庞大的代理人群体。根据保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6月份,保险代理人员共有378.30万人。

  一家专门针对保险代理人的展业平台业务人员告诉记者,该平台主要针对保险营销员,并通过收取6000元到8000元的年费为保险代理人提供网络推广。主要的推广方式是通过旗下各类网站,增加代理人的百度热搜频次。举例说,当一般消费者在百度或其他搜索引擎输入“买保险”、“意外险”、“重疾险”等关键词时,该展业平台会将代理人产品界面推送到搜索结果的显著位置,间接促成代理人产品的销售。

  该业务人员表示,上述平台不仅可以通过网页操作,也开发了相应的手机APP,代理人可以将多家保险公司的不同产品进行比较销售,然后根据性价比,推荐给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代理人在所属保险公司展业之外,也可以同时在该平台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展业的范围大为增加。

  统计显示,市场上已经出现了一大批帮助代理人展业的APP,通过这类展业辅助APP,保险代理人既可以对订单进行智能管理,包括在线投保、订单管理、续保提醒、财务统计等,又可以为代理人对比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提供可能,还可以进行在线推广,如果推荐同伴加入,还可组建线上团队。

  记者发现,中国保监会近日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对涉及第三发网络销售平台的方方面面提出了详细的监管细则,但对保险公司代理人在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销售其他保险公司产品的行为并未作出具体规定。

  比如,暂行办法规定,投保人交付的保险费应直接转移支付给保险机构的保费收入专用账户,第三方网络平台不得代收保险费并进行转支付;保险机构应防范假冒网站、APP应用等针对互联网保险的违法犯罪活动,检查网页上对外链接的可靠性,开辟专门渠道接受公众举报,发现问题后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保监会报告等。但并没有具体的条款杜绝代理人的“双重身份”。

  打通线上线下壁垒

  无论是互联网保险平台的高佣金招人,还是保险代理人进行网络化营销,都是试图打通互联网线上线下壁垒,形成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一种方式。

  保监会在近日披露的《上半年保险投诉通报》中也提到,上半年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公司服务能力还不足,片面注重销售前端网络化,而后台运营管理仍固守传统思维,导致互联网保险“买的快、退的慢、投诉难”,与消费者预期存在较大差距。

  其实,伴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快速发展,不少互联网保险平台、保险APP应用已经意识到了线下服务不足这一问题,并开始着手解决,如上述互联网保险平台大量招募“现成”的保险销售、服务人力充实线下队伍便是一种解决之道。

  另外,在百度输入“互联网保险”、“保险APP”等关键词,即可出现近600多条招聘信息,其中不乏针对互联网保险后续服务的岗位。如泰康人寿电子商务部昨天发布的网络销售岗招聘信息就明确提到,该岗位负责接听客户来电咨询,并进行回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