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去年查处违规违法资金148亿 有单位拒绝审计
政府出钱投资的项目,也不能乱花钱、胡花钱。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数字显示,仅2014年的项目中,审计部门就查处了违规违法资金148亿元。
11月24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检查《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肯定了审计条例实施后取得的成绩,但对当前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不但不避讳,还公开点了名。□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事件】
审计条例是否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进行检查
在民生工程、基础设施领域,政府每年都会投入大笔资金。这些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钱是否用到了正确的地方,有没有违规违法的问题,一直受到百姓的关注。
尽管大家都很关注,但想得到一个权威的答案,并不容易,因为没有统一的审计条例。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出台并于2010年1月1日开始实施。如今,审计条例已经实施近6年,实施的效果怎么样?条例是否落到了实处呢?今年8月,省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并于今年10月9日至13日对安阳市、新乡市、许昌市、漯河市及所属的汤阴县、辉县市、鄢陵县、舞阳县进行检查,实地察看了学校、医院、文化场馆、污水处理厂、道路、水利设施、保障性住房、国有企业等一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同时还委托省辖市、省直管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审计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在综合各方情况的基础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最终形成执法检查报告。
【成效】
4年审计15068个项目查处违规资金467亿元
自审计条例实施以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覆盖面逐年扩大,审计力度也不断加大,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从2011年至2014年,全省审计机关共审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15068个,审计项目资金3158.51亿元,查处违规资金467.73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65.2亿元。2014年,我省共审计政府投资项目5080个,审计资金998.71亿元,查处违法违规资金148.75亿元,审减资金62.92亿元。
项目决策纳入审计
两家国企被点名
审计部门不但审计政府投资项目的结果,还对项目投资的决策过程、取得的效果进行了审计。
据悉,省审计厅对河南投资集团、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两大省属重点企业的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发现,两大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前期可行性研究论证不充分、项目决策不科学、建成后亏损严重等问题。与此同时,在对高速公路竣工财务结算审计中,也开展了投资绩效评价分析,发现个别路段融资成本较大、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
移送案件线索事项708件
处理涉案人员419人
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的一大目的,就是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堵塞管理上存在的漏洞。
数据显示,2011年至2014年,审计部门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17454条。同时,在审计过程中,审计部门还发现了失职渎职、利益输送、腐败等问题。据悉,2011年至2014年,审计机关共移送案件线索或违法投标等事项708件,处理涉案人员419人。
【问题】
18个地方的审计覆盖率不足10%
审计条例实施6年来,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不可否认的是,审计覆盖率偏低是一大问题。
2014年,全省共审计政府投资998.71亿元,仅占当年国有控股投资额4330亿元的23%。目前,多数县(市、区)政府投资审计力量薄弱,截至去年年底,我省仍有67个县(市、区)审计部门投资审计制度不健全。部分市县贯彻审计条例不力,全省有18个市、县(市、区)虽然开展了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但覆盖率不足10%,近20个县(市、区)的审计机关没有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
一些单位不配合甚至拒绝接受审计
审计工作中,审计机关也遇到不少难题。据了解,一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咨询、代理等参建单位,不愿意配合审计工作,有的不提供审计材料,有的谎报审计材料,有的甚至借口无账拒绝接受审计。有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时间滞后,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在审计前已足额支付了工程款,结果,施工单位在审计中配合不积极,对审计查出来的问题拒不签字。
另外,在历年审计中,投资项目参建单位违规围标串标、转包工程、违法分包、借用资质等问题屡查屡犯,而审计部门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审计结果难以落实。
129个地方没有公开审计结果
审计条例规定,审计工作结束后,要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这也是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接受公众监督的需要。
事实情况如何呢?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发现,2012年至2014年,全省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153个市、县(市、区)中,仅24个地方公开或者部分公开了审计结果,其他129个地方没有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这样,媒体监督、社会公众监督就成了一句空话。
项目进展缓慢 郑州、叶县、平舆等“榜上有名”
执法检查组还发现,有些政府投资项目进展缓慢,不能及时发挥效益。而主要原因,则是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土地、环境容量等要素制约突出,水、电、路、气、排污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
像平顶山叶县,该县2014年要对32所学校的“全面改薄”项目计划投资3995万元,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至今尚未开工。郑州市中原区的棚改项目,由于总规划绿地调整和受土地占补平衡、建设用地规模等条件限制,24个棚改项目有9个没有开工。驻马店市平舆县的农开项目,由于电业部门没有为813口机井安装高压变压器, 造成机井不能通电通水,影响灌溉面积4万余亩。同时,由于项目多个部门管理,审批环节多,前期批复周期长,土地、规划、文物、消防、勘察、设计、招投标等环节手续繁琐,加上项目重大调整变更需要重新逐级上报审批,影响了工程进度。这其中,郑州市的棚改项目就是典型。据悉,郑州市6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尚有17个未办结立项手续、39个未办结用地规划手续、56个未办结土地证,影响了开工率。
跟不上形势发展 审计条例需要完善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大卫还透露,在执法检查中,他们还发现了一些和条例自身有关的问题。
“一是随着政府投资方式的多样化,一些新的投资模式如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是否接受审计监督,以及接受监督的范围、标准,审计条例没有明确规定。二是对多级政府共同投资建设的项目的审计权限,没有规定。三是对施工、监理等相关参建单位不提供资料的行为,缺乏处理处罚的规定和有效的制约手段。四是审计条例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日起三个月出具审计报告,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一个月,这个审计时限太短,脱离了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