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6月起恢复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处罚

29.05.2023  07:30

新郑市日前发布通告:新郑市城区及龙湖镇区拟于2023年6月1日(周四)恢复对违反机动车尾号限行规定的处罚。

限行时间自2023年6月1日起,每周工作日的8时至20时。

限行区域为新郑市城区:G107国道以东、新村大道以南、解放路以西、G343国道以北(原炎黄大道)(不含G343国道、新村大道、G107国道)。龙湖镇镇区:103省道(原107国道)以东、绕城高速以南、中华路以西、107连接线以北区域的所有道路(不含103省道、107连接线、中华路)。

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周六、周日不限行。(据新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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