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 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28.09.2015  11:06

  (首席记者金奉乾实习生王珊珊) 9月25日上午,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决定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探索建立省级新农合结算平台,逐步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先看病、后付费”和省内外异地即时结报。2015年11月1日起,全省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

  会议强调,到2017年初步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建立,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确保90%的病人在县域内就诊。为减轻群众看病时的检验检查费用负担,减少重复检查、化验项目,将建立以县级医院为中心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依托县级公立医院建立检查检验、病例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降低医疗成本。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破除以药补医机制。2015年11月1日起,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补助,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探索建立省级新农合结算平台,统一处理和协调省内与跨省就医费用核查、结报工作,实现省市县乡四级“先看病、后付费”和省内外异地即时结报;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对医药费用重点指标进行网上实时监测和全程红线预警管理,降低县级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患者人均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