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河南省市场监测工作情况通报
商运调函[2014]31号
9月河南省市场监测工作情况通报
各省辖市商务局:
按照《河南省市场运行监测工作考核评比办法》,对9月各市市场监测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各市。
一、重点流通系统零售业指标占比完成情况
1、商品销售额占社消零比重情况 9月,我省重点流通系统中,各省辖市零售和餐饮企业销售额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占比情况分别为,漯河、洛阳、许昌、济源四市商务局已完成18%的占比任务,驻马店17.8%、信阳17.6%、三门峡15.5%、新乡14.2%、焦作14%、鹤壁13.5%、郑州12.3%、开封12.3%、安阳11.3%、商丘10.6%、濮阳7.4%、周口5.6%、平顶山5.5%、南阳1.5%。
2、零售业中,百货、超市、专业店占零售额的比重情况 9月,我省重点流通系统中,各省辖市零售业中百货、超市、专业店占系统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百货:郑州27.8%、平顶山24.7%、洛阳22.4%、焦作20.5%、信阳12.6%、三门峡11.8%,许昌10.1%、其他市均未达到10%;超市:洛阳、信阳、驻马店、开封、平顶山、濮阳均已完成了20%的占比任务;专业店:许昌、信阳、漯河、济源、新乡、开封六市已完成了40%的占比任务,其他市分别为,郑州31.5%、洛阳28.1%、平顶山28.1%、濮阳19.6%、鹤壁16.4%、焦作16%,其他市均未达到10%。
3、旬报占零售额的比重情况 9月,我省重点流通系统中,各省辖市旬报企业占系统零售额的比重分别为,漯河97.4%、鹤壁34.9%、许昌20.3%、平顶山19.9%、洛阳14.6%、济源13.9%、新乡13.7%、焦作10.5%,其他各市占比不足10%。
二、各监测系统报送情况 9月,各系统报送情况分别为:生活必需品系统、生产资料系统、农村百县监测上报率、及时率均为100%;重点流通系统上报率100%、及时率因洛阳晚报3次、焦作晚报2次,为99.5%;信息泵日报企业泵取及时率为99.7%,百家农产品批发市场日上报率96.1%、及时率93.3%。
三、各类监测分析和信息发布情况 9月,全省上报各类市场运行分析690篇,其中:省厅16篇,省辖市局164篇,县(区)局510篇; 9月,全省通过“河南 商务预报 ”网络平台发布信息8491条,其中:省辖市3499条,县(区)4992条。
附件: 9月河南省商务厅市场监测工作情况通报(表一、表二、表三、表四、表五、表六、表七)
河南省商务厅市场运行调节处
2014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