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河南生态补偿排名出炉,瞅瞅你家乡排第几?

13.02.2018  14:12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彭飞 文图

2月13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1月份河南生态补偿情况。

据通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要求,河南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

2018年1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412.2万元,,得补1475.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1030万元,得补610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支偿额最多的是郑州299万元;得补金额最多的是鹤壁市278.5万元。

空气质量补偿情况

根据我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目标3项因子—一一PM1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计算,1月份

18个省辖市中有9个市在全省省辖市平均值以下,需进行生态支偿。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350万元、南阳175万元、焦作145万元、济源125万元、许昌120万元、商丘85万元、平顶山75万元、漯河45万元、郑州9万元。

其中,因PM10平均浓度超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120万元、焦作110万元、商丘50万元。因PM2.5平均浓度超标支偿金额前3位依次为:安阳210万元、南阳105万元、许昌90万元。因优良天数不达标支偿金额依次为:南阳60万元,洛阳、平顶山、安阳、商丘、济源等5市各为20万元。

有9个省辖市获得了生态得补,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272万元、鹤壁208.5万元、新乡195万元、开封177万元、驻马店105.5万元、周口79.5万元、三门峡65万元、洛阳56万元、濮阳49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6个县(市)在全省直管县平均值以下,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滑县145万元、巩义83万元、邓州24.2万元、长垣22万元、兰考6万元、永城3万元。

4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由高到低依次是:固始县126.6万元、鹿邑62.2万元、新蔡53.6万元、汝州25.6万元。

水环境质量补偿情况

据通报,河南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包括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的生态补偿。

1月份,依据18个省辖市和10个省直管县(市)水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18个省辖市,共有6个市进行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420万元、郑州290万元、南阳120万元、济源70万元、洛阳60万元、商丘20万元。进行生态得补的共有9个市,金额由高到低顺序依次是:濮阳110万元、安阳100万元、三门峡100万元、驻马店100万元、鹤壁70万元、周口60万元、新乡20万元、焦作20万元、许昌20万元。

10个省直管县(市)中,有6个县(市)进行了生态支偿,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汝州12万元、固始12万元、永城市6万元、兰考4万元、鹿邑4万元。

有4个县(市)获得了生态得补,金额由高到低依次是:长垣4万元、滑县2万元、邓州2万元、新蔡2万元。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