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最好炒货被罚20万 违反最新广告法 一个“最”字20万

25.03.2016  09:29

近日,杭州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缴纳罚(没)款通知书》送到“最好炒货”的方林富店里,上面确认“罚款人民币20万元,如逾期缴纳,每天加处罚款额3%(6000元)的罚款。”

就违法的主观性来讲,方林富炒货店应该不具有故意使用“最”字宣传的故意。如此一个不算大的炒货店,20万是不小的数字,若当地普法宣传到位,像方林富这样在当地小有名气的炒货店,应该被宣传教育到。

再说,“最好炒货”只是在有限的外包装袋上印制,并不是通过媒体、网络等大肆宣传,实质上并没有多少广告恶意炒作、形成多少实质伤害以及违法违规收入等,且是初犯也是首次被查。而按照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违法非恶意且轻微首次不罚,以教育为主。 责任编辑:李海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