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用水实行三级阶梯收费 最低3.9元/立方米

21.11.2015  09:28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昨日下午,我市召开市区集中供水价格改革新闻通气会,对外发布水价改革最终方案。根据方案,居民用水采用三级阶梯价格,其中,第一阶梯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3.9元/立方米,自明年起执行。

   成本上升催生水价改革

  据介绍,我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12立方米,是全省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2,是全国的1/10,属于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水资源长期主要依靠从黄河长距离调水,水资源污染程度较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也较低。

  除了水资源匮乏原因外,10年来成本的不断攀升也是催生价格改革的重要原因。首先,源于水源的置换。随着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通水,我市市区除高新区外,原有的黄河水水源全部替换为南水北调水源。今年5月,省发展改革委、省南水北调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明确我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供水价格为0.74元/立方米。其次,因南水北调工程配套建设投入带来成本上升。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配套的水厂、供水管网等建设投入巨大,产生了新的成本因素,根据成本监审结果,2015年新增成本为0.55元/立方米。再次,为提升水质标准,保障供水安全,按国家要求,供水企业将原有水厂全部进行了深处理改造,增加了成本。同时,由于近年来动力费、净水原材料等价格上涨,以及必要的供水设施建设、管网改造和服务投入加大,而10余年供水价格未作调整,致使供水成本与供水价格倒挂。

  我市现行的城市供水价格在2005年4月制定,居民生活用水综合水价为2.4元/立方米,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32位,在中部六省中处于末位,在全省18个地市中列第16位。

   居民用水最低3.9元/立方米

  据悉,我市现行城市供水价格主要由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和城市附加费四部分组成,此次水价改革取消了城市附加费,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级差定为1∶1.5∶3。

  居民生活用水最终价格方案为,第一阶梯年用水量180立方米以内,综合水价为3.9元/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水量181~300立方米部分,综合水价为5.4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水量301立方米以上部分,综合水价为10.1元/立方米。

  此次改革阶梯水量以年度为计量周期,每户按4口人计(含4人),每增加1人,年用水量第一阶梯增加36立方米。实施范围为我市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具体操作办法将由自来水公司制定。

   供水量综合考量确定

  第一阶梯用水量180立方米、第二阶梯181~300立方米,这样的用水量是如何确定的呢?

  据介绍,此次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量,是经多方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除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用水调节系数外,2014年12月,市物价局委托郑州大学、河南工业大学两所高校,对我市5个行政区25个社区进行了入户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12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85.8%,15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2.8%,20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5.6%,25立方米以内的覆盖率为98.5%。结合调查数据,参考国内我市水资源状况相近的大中城市用水量,及省内已实行阶梯水价城市设定的阶梯水量,最终确定第一阶梯每户每月水量设定为15立方米,第二阶梯水量16~25立方米。

  根据入户抽样调查情况,第一、二阶梯家庭用户用水量覆盖率分别为92.8%、98.5%,均高于80%和95%的国家标准。同时,考虑季节用水差异,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确定我市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水量为180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