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遭禁 餐饮业迎最严行规

06.11.2014  15:40

  □本报记者 赵黎昀 文 白周峰 摄影

  核心提示|11月1日起,由商务部与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由于首次明令“不得设置最低消费”等行业规范,《办法》被视为史上最严餐饮业行规,广受社会关注。

  八项规定推广、经济增速放缓,餐饮业本已举步维艰。此时新推行业规范,又将带来哪些影响?能否顺利实施?

   最严行规对最低消费说不

  “餐饮业一直缺乏全国性、统一性的行业法规。”河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在《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贯彻会议上表示,餐饮业开瓶费、包间费、最低消费这“三费”一直存在争议,多部门职责交叉也导致行业管理存在盲点。

  据悉,此次出台的各项细则共24条,明确了餐饮经营的概念,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等,也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办法》规定,餐饮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所售食品或提供的服务项目标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对于违反《办法》的行为,将面临商务主管部门最高3万元的处罚。

  对此,商务厅负责人表示,现行的《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对“三费”问题并未作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办法》出台,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新规效果有待实践检验

  “餐饮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即使不出台政策,市场自身也会进行调节。”河南省餐饮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当前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已不会用“最低消费”来强制消费者,该现象仅在少数高档星级宾馆存在,因此《办法》不会对行业造成明显影响。

  郑州一连锁餐饮企业负责人担忧,商家设定最低消费是出于成本考虑,如包间消费额过低,就顾不住本儿。对最低消费一刀切,还有可能促使行业不正当竞争的发生,如出现竞争对手派人占据包间不消费等情况。

  一方面是消费者的切实利益,一方面是企业的生存难题,对此,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认为,对消费者来讲,商家在消费者就餐前明确告知“最低消 费”,未欺诈、胁迫消费者消费,但依旧可以看成是一种不平等格式条款;从餐饮行业自身来讲,包间设置、服务档次与大厅区别很大,成本差异明显,因此出现差 异化定价问题也理所应当。“《办法》应该有较详细和可供参照执行的阐述,一方面可以规避餐饮企业出现‘提高包间菜价’、‘加收服务费’等增值性收费项目; 另一方面,也可以综合餐饮企业的意见,将该规定更好地执行下去。”

   餐饮业的“流年”市场变革

  近年来,中国人情社会带来的吃请风、铺张浪费风,助推了餐饮业的飞速发展,也导致行业进入流年。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对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作出明确规定,三公消费大量缩减,高端餐饮业营业额陡然下滑。仅郑州市,2013年春节时高端餐饮业消费就下降超过40%,高端白酒消费也下降超过30%。

  与此同时,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实体经济衰退,使得资本大量向餐饮这一刚需涌来。记者从省餐饮行业协会获悉,仅4月至今半年时间,我省就新开火锅店上千家。行业竞争的加剧,也使得餐饮企业生存艰难。

  面对严峻的行业形势,不少老牌餐饮企业已作出转型。郑州阿五美食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说高端餐饮,像阿五这样的中档餐饮,多数也已经转型大众化。“企业两次下调菜价,最高调价幅度达20%。

  作为洛阳水席的知名品牌,真不同负责人表示,以往酒店最低单桌消费在七八百元,如今多在两百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