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区最低工资涨到1400元 低于标准可投诉

26.07.2014  18:46

  □记者王迎节实习生罗薇

  核心提示昨天,河南省人社厅传来消息:7月1日起,我省开始执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10年以来第4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010年的调整,也是从当年7月1日起开始,当时的标准由650元、550元、450元分别调整为800元、700元、600元。据此,河南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四年内上涨了1倍左右。

   【调整】最低工资涨了160元

  昨天,大河报记者从河南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标准,郑州、洛阳、平顶山、安阳等12个市地市区作为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上调为1400元;二、三类行政区域的月最低工资分别调整为1250元和1100元,时最低工资分别调整为13.5元、12元、10.5元。此前,我省三类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240元、1100元、960元。

  行政区类别  月最低工资标准    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          1400元(1240元)      13.5元

  二类          1250元(1100元)      12元

  三类          1100元(960元)        10.5元

   【对比】今年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上调,河南暂排第9位

  根据统计,今年以来,包括我省在内,全国已有16个省(区、市)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本月,四川、江西、贵州和内蒙古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刚刚上调。在已经调整的16个省(区、市)中,在一类行政区域的工资数额上,上海以1820元/月位列第一,我省凭借1400元/月,暂时名列第9位。

   【提醒】如工资低于标准可投诉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等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三险一金”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即职工个人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郑重提醒:用人单位向本单位劳动者公示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标准,确保低收入劳动者劳动报酬权益。“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人社部门会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