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发通知!严禁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01.08.2019  18:3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再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通知(2018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近日,郑州市教育局转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暑期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如下要求,要求各县(市、区)、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1.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

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通知精神,引导广大教师自 觉践行“四个相统一”,努力做好学生的“四个引路人”,争当 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着力打造政治素质过硬,业务 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办好人民满意的 教育贡献力量。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师德管理制度,明确惩处机 制,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衡量人民群众对教育是否满意的重要标志。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逐人摸清、排查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情况,切实刹住教师有偿补课的不正之风,打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逐级压实责任,扎实有序开展教师有偿补课治理活动,坚决制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发生。

2.开展专项教育,争做“四有”好老师。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要再布置、再安排,通过教育信息网、校园网、校信通、邮箱等,将讲话、《准则》、《办法》 等传达到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形成尊《准则》、学《准则》、守 《准则》、用《准则》的浓厚氛围,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治理有偿补课行为。通过学习,提高广大教师思想认识,增强教师的责任感,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同时,要大力宣传师德高尚的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典型事迹,传播教育正能量。

3.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问责制度。

市教育局把治理违规补课纳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 中小学校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开展自查自纠,对参与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违规补课行为。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 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扎实有序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决制止有偿补课等乱收费行为。凡发现并查证有偿补课属实的教师,按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要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来源:郑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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