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07.07.2015  16:28

学校各单位:

按照学校二О一五年暑假放假通知的要求,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治安、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暑假安全稳定。为此,保卫处特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落实。

一、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夕,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师生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人身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诈骗和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准确掌握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及暑假外出学生的活动情况。外出旅行的师生员工不要到环境恶劣,地势险要,信息不畅通的地带旅行,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出游时最好结伴同行。夏季天气炎热,特别注意防暑降温、食物中毒等事件的发生。自驾车旅行的师生员工,要特别注意交通及道路安全,预防意外事故发生。

二、狠抓隐患排查整改,确保校园稳定安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组织一次治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具体措施严防死守。要求各单位规章制度到位、值班人员到位、检查记录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暑假校园安全。

三、加强网络信息管理,提高舆情预警能力

网络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要强化校园网络管理,防止不法分子攻击、破坏网络系统和敌对势力利用网络系统煽动、制造混乱等。要加强网络信息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化解。

四、 加强学生公寓管理,增强安全防范能力

后勤集团公司暑假期间应会同各学院、研究生处、留校学生加强学生公寓的综合管理,严格会客登记、严禁学生公寓留宿外来人员。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学生公寓的巡查,严禁违章用电、用火,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和报告,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促进校园和谐安宁

各单位使用的合同工、临时工,必须建立用工档案,坚持“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流动人口进校园要与学校用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实行专人管理,防止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入侵校园。

六、认真落实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假期是案件、灾害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暑期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随时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须在7月10日前报送保卫处办公室(办公楼B121-1)备查、备用。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莲花街校区:67756110  67756393   67756119

嵩山路校区:67789110  67756119

中原路校区:67758110

 

    保卫处

  201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