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战线的老播种人

20.05.2015  18:13
       

李喜峰是三门峡市湖滨区湖滨街道建设居委会退休干部,是一位81岁高龄的老人,有着41年工龄、49年党龄的退休干部。他二十二年如一日,怀着一腔热血,长年深入社区、学校、农村、街道、企业宣传法律知识,被人们称为“普法战线的播种人”。在三门峡市区的大街小巷,老人步履蹒跚的身影和他精心制作的流动小宣传板面,承载着李喜峰老人无尽的热忱、责任与担当。


艰难的起点

李喜峰同志是湖滨区辖区企业退休干部,先后从事过40年的公安保卫、纪检监察、工会等工作。1992年李喜峰同志退休后,不甘平淡的退休生活,决心为改变居民法律意识普遍淡薄的现状发挥自己的余热。从此,他走上了义务普法的道路,在这条路上一走就是20多年。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要想干好普法宣传,首先要求有过硬的法律水平。1998年64岁时,他克服年纪大、记性差的困难,参加了法律专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边学边做笔记,他抓住点滴时间向书本学,向周围懂法的人学,向电视、广播学,他几乎每天都要花3个小时学习法律法规。 所有这些,对于一个高龄老人所付出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执着的追求

20多年来,李喜峰同志每月到阅览室认真收集法律、法规图片资料、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和案例。早在1996年,李喜峰就开始订阅《法制日报》、《人民日报》、《中国律师》、《中国安全生产报》等各种报刊、杂志,将一些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资料都剪下来,分类成册。十年来,他还自费购买了上百本法律书籍及参考资料。之后,又经常到图书馆,阅读了近百部法律知识书籍和大量的法律法规条文及案例,并做了大约10万余字的学法笔记。现在,他整理的资料已达3万多份,100大本,叠起来达4米多高,重达100多公斤,要用三四个大箱子才装得下。

为了搬运携带方便和节约开支,李喜峰收集购买了包装箱、包装纸,制作了简易的宣传版面,装扮自己的普法宣传车。他购买了一套400多元的播放设备,买了6米多红布,做成横幅挂在车上,在附近的学校和主要街道进行法律法规宣传。他自掏腰包办起一个约5平方米的法制宣传园地(橱窗),进一步丰富了普法宣传内容,使一些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更直观地传递给广大群众。

他还善于选择最合适的场所、最适当的形式来营造法治氛围,如他利用晨练机会,在小区展览版面,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民道德图片、英模人物事迹图片等;深入学校进行法律宣传,在为学生授课中,他把实际案例与法律条文结合起来,既生动又形象,启迪孩子幼小的心灵;深入农村广泛开展农村法律咨询,普法教育,集中宣传宅基地纠纷、邻里关系、赡养等内容,发放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普法资料,满足农村群众对法律的渴求。


动人的感召

在李喜峰同志先进事迹感染下,一些热心于法治宣传的离退休老同志、社区群众自愿组成一支老年义务普法宣传队,在湖滨区依法治区办公室的具体指导下,经过精心策划,实施了“法律条文送到家”活动,先后在婚姻、继承、经济纠纷、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进行专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居民学法、守法、用法已成为一种风气。

李喜峰同志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多年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的经验积累,他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使他的义务法治宣传工作影响日深,成为湖滨区知名度很高的义务法治宣传员。慕名来找他咨询法律问题、解决纠纷的居民越来越多。他所在社区刑事案发率连续几年均为零,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氛围越来越浓厚,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明显增强。他,为三门峡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了一名老党员的宝贵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