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建春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库 3家运输企业654人入列

23.01.2016  11:25

  □记者 邵可强

  本报讯 昨日上午,省公安厅联合交通运输厅在郑州汽车客运东站举行春运启动仪式,正式拉开2016年春运帷幕。据了解为保今年春运安全,省交警总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春运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库,把参加春运的“”“”违法行为,作为企业和个人在春运中的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全省诚信建设系统。截至1月20日我省有3家运输企业、654人进入“黑名单”,他们已被禁止参加2016年春运。同时,交警总队还公布4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给春运期间广大司机以警示。

   举措|“黑名单”记录春运违法失信行为

  “春运期间,除了把‘两客一危企业’、‘五类重点车’、‘两类公路’作为重点检查对象,今年还建立春运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库,加强管控。”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交警部门将参加春运的客车驾驶人和车辆信息录入全国缉查布控系统,建立春运车辆及驾驶人黑名单库,对系统报警的车辆迅速依法查处,并将该违法情况作为企业和个人在春运中的失信行为信息,纳入全省诚信建设系统。

  据省交警总队统计,截至1月20日,我省有3家运输企业和654名驾驶人进入“黑名单”。

   警示|省交警总队公布四起危险驾驶案例

  据介绍,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将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和公安部下发的刑事立案标准,对严重超员、超速的,以危险驾驶罪立案追究。昨日省交警总队公布四起危险驾驶案例。

  2015年11月4日16时10分,太康县芝麻洼乡小博士幼儿园司机庄卫军,驾驶牌照为豫GPQ772的东风小康面包车送学生放学回家,该车核定载客人数9人,实际载客26人,属严重超员且存在有危险驾驶行为。庄卫军于11月5日被刑事拘留,2015年11月20日太康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