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这些纪律红线不要踩

15.01.2015  19:01
2015年1月7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记者  康潇宇  
  规矩立在明处,“红灯”亮在前头。2015年元旦前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紧接着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务实节俭过节的通知》。那么,哪些纪律是节假日的高危触点?今年中央在纪律要求方面又有什么新规?
  
  哪些纪律容易违反?
  
  根据中办、国办《通知》,下面十条有关廉洁自律等方面纪律不得触犯——
  
  1.严禁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
  
  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
  
  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
  
  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
  
  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9.严禁公车私用;
  
  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此外,以下两条财经纪律千万注意——
  
  1.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2.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违反纪律会受到什么处分?
  
  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党内法规有明确的处分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列出了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的处分
  
  第七十四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不登记交公,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前款所列人员接受其他礼品,按照规定应当登记交公而不登记交公,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八条  挥霍浪费公共财产,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或者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二)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的;
  
  (三)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者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的;
  
  (四)有其他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的。
  
  第八十条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一条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五章对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赌博屡教屡犯,或者赌资较大,或者在工作时间赌博,或者在国(境)外赌博的,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参与赌博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屡教不改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挪用公款赌博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