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首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购机补贴对象

16.05.2014  11:15


记者从近日召开的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上获悉,今年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直补到卡(折)政策,并首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并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农用航空器购置也实行累加补贴。

据介绍,今年河南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折)”政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再补给农机经销商,而是直接打到农民卡(折)上。同时,从今年开始,河南省探索实行跨年度补贴制度。对于因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在下一年度优先补贴。县级农机补贴资金如有年度结余,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下年度可继续滚动使用。

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今年河南第一次明确将农民合作社列为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各地可结合实际,对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农机大户等给予优先补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发展。为防止挂牌农民合作社与民争利、套取国家补贴资金,按照相关规定,农民合作社购置农机补贴资金必须打入合作社账户,而不能打到合作社法人代表或理事长等合作社管理人员个人账户。


作者:新华网 马意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