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机关1月1日起按目的地调整差旅住宿标准

26.12.2015  10:40

昨日,记者获悉,明年元旦后,在河南省内出差将按目的地进行区分,到县城及以下的住宿标准,按职级高低将比省辖市城区低100元、80元、30元不等。

现行的《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对住宿费只按职别进行分类:省级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800元,厅级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48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30元。

新办法则按出差的目的地是省辖市城区还是县城及以下进行了区分。其中下地市住在城区的标准不变,到县城及以下的省级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700元,厅级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不超过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