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前,洛阳两类项目可申请资金奖励

26.03.2015  22:33

3月25日,《洛阳晚报》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2014年第二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奖励资金日前开始申报。在4月3日前,我市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可持相关资料向市商务局申报,申报项目奖励资金最高为800万元。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申报条件

实收资本为3000万美元以上或等值人民币(含3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分批注入资金的项目可累计计算,最多不超过2年;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期内可以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3年)以上省外、境外投资项目;

项目投资资金到位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非美元计价的按截止日当天兑美元汇价折算成美元,已获得支持的引资或固定资产部分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项目奖励标准和其他条件,按豫财企【2010】115号文件规定执行,奖励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申报条件

社会资本投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主要是对境外、省外资本投入我市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医疗机构、民政服务机构、教育事业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给予奖励,其申报条件是:

2013年5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投资我市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并形成资产的,1000万元奖励5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增加1000万元,增加奖励50万元,但奖励金额不超过800万元。

●具体申报材料和程序,企业可登录市商务局官方网站(www.lysswj.gov.cn)查阅、下载。

●咨询电话:市商务局63936861市财政局63210204 

责任编辑:张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