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新条例12月1日起施行 严打私设电台最高罚50万或判刑

02.12.2016  13:05

  随着无线电技术的广泛应用,频谱资源日趋紧张,无线电干扰逐渐增多。12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新条例对私设电台,特别是“伪基站”“黑广播”打击力度明显加大;条例同时明确缩小台站审批范围,对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数量众多的台站不再审批。

   保护通信安全私设电台最高罚50万

  伪基站、黑广播近几年来在生活中越来越多地出现,擅自架设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广播、发短信的案例屡见报端。新条例加大了对伪基站、黑广播的打击力度。《条例》规定,对于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成犯罪的,在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的基础上加重处罚。

  11月29日,省工信委召开了新条例宣传贯彻落实座谈会,省工信委副主任陈富刚说,通过查处“伪基站”违法案件的实践看,原有条例处罚力度不够,震慑效应不明显。新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将擅自设置电台罚款上限由原来的五千元提高到五十万元,对不按照执照规定使用的予以吊销电台执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十万元以下罚款等处罚措施。对非法无线电发射活动,将暂扣设备,查封电台,实施技术阻断,大大提高其违法成本。

  当前利用“伪基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比较猖獗,去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对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的门槛增设了加重情节的量刑档次,最高量刑提到了7年。新条例与《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无线电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助于维护电波秩序,保证群众通信安全。

   审批权下放单位、个人用频更方便

  随着“互联网+”的加快实施,智能制造、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业态快速发展,无线电已广泛融入经济社会中,商业、个人用频的比重在上升。

  “新条例缩小台站审批范围,对微功率短距离电台等与群众关系密切、数量众多的台站不再审批,这将大大方便企业和民众用频。”陈富刚说,新条例下放大多数台站审批权,除卫星测控导航站等涉及国家主权安全的重要台站外,其他台站均交由省级管理机构进行审批。同时,条例还明确移动通信使用频率等商用无线电频率可以采取招标、拍卖的方式。

  放权的同时也在加强无线电管理,新条例明确了对船舶、航空航天器、铁路机车专用频率予以特别保护,机场、射电天文台周边区域不得设立阻断信号传输的高大建筑。为遏制资源闲置浪费的情况,《条例》还规定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超过两年不使用将撤销或收回。

  陈富刚说,下一步将积极组织开展宣传培训、配套制度建设等宣贯工作,扩大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影响力,不断提升全社会对频谱资源重要性和无线电管理工作的了解,确保条例各项制度落地执行。(记者 陈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