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式纳入政府救助保障范围!

09.01.2020  20:40

1月9日,记者从郑州市民政局获悉暖消息——为切实加强郑州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按照河南省民政厅部署要求,郑州市民政局等13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民文〔2020〕1号),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正式纳入政府救助保障范围,强化了政府兜底保障职能,让更多需要关心的孩子能够沐浴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阳光。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范围——“两大类”

第一类: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第二类: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程序——“三步走”

第一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第二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

第三步:县级民政部门应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待遇——“四保障”

基本生活保障

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发放生活保障金。农村每人每月1060元、城市每人每月13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满18周岁后,仍在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普通本科高校就读的,可延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

医疗康复保障

对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分类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纳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所需补助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各承担50%。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可同时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及康复救助等相关政策。

教育资助保障

参照孤儿资助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教育资助范围和教育帮扶体系,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将义务教育阶段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列为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费的优先对象,对就读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开展结对帮扶和慈善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成年后仍在学校就读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政策。

法律援助保障

完善法律援助机制,加强对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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