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出台《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规范经营 和安全责任保证书》

03.06.2016  17:22
      洛阳市旅发委近日针对我市旅行社部门出台并下发了《旅行社设立分支机构规范经营和安全责任保证书》(以下称《安全责任保证书》),从此,洛阳市旅行社的带团服务有了“硬杠杠”。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及国家旅行社准入政策的放宽,各地旅行社服务网点增加明显。然而,由于服务网点的设立没有一定的保证金作支撑,加上各级旅游部门监管力量不足,致使部分旅行社服务网点违规经营严重,亟待加强规范。

      为夯实旅行社及分支机构安全管理,提升旅行社业的安全水平,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我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在全面调查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安全责任保证书》。

      《安全责任保证书》规定,设立分支机构的旅行社要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保障游客合法权益并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经营过程中不得有超出《旅行社条例》规定经营范围的活动;旅行社承担分支机构在经营期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及投诉的全部责任。从而有效解决了旅行社分支机构一旦违规或出现事故造成的游客投诉无结果、监管单位无办法、分支机构无人管等问题。

      洛阳市旅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旅行社要全面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严格贯彻旅行社分支机构与设立社管理、人事、财务、接待等统一,引导旅行社增强风险管控意识,审慎确定分支机构设立的数量和规模,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和人员培训,依法承担经营活动的责任和后果。对于设立社不予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的分支机构,将劝退经营旅游业务。

      另外,洛阳市旅发委还将进一步规范旅行社经营秩序、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以确保旅游安全。同时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实现旅游企业经营由“”到“”的转变,由“”到“”的转变,由“”到“”的转变,全面提升洛阳旅游产业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