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5.09.2014  19:01

卢氏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卢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的委托,现对“卢氏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三公资建[2014]107号

二、工程概况:

2.1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卢氏县境内农村居民(含农、林场)和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实施方案。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

2.3项目规模:按3.4万农村居民(含农、林场)和0.58万农村学校师生规模控制;

三、招标范围: 卢氏县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评审服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施工期间相应的施工现场服务。

四、建设地点: 卢氏县境内;

五、资金来源: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

六、 设计工期: 自设计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

七、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八、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8.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乙级或乙级以上水利行业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

8.2投标申请人在投标以及参与设计时的总设计师(技术总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

8.3企业近三年(2011年7月以来)应承担过类似项目设计服务业绩不少于一份;

8.4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投标人信息以在河南省水利网备案信息为准)

8.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报名时必须带以下证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③税务登记证(副本);④资质证书(副本);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⑥本项目总设计师和技术总负责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有效证件;⑦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总设计师、技术总负责人);⑧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开标时审查上述证件和材料原件。

十、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10.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15 日至2014年 9 19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上述证照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到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电子城西侧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0.2招标文件在报名的同一时间地点领取,每套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有意向的投标人在2014年9月19日下午17时之前(到账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转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还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开 户 行:建行经贸区支行

                  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外地)

账      号:41001504710050207795-0002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开标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水利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门峡市水利网》同时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水利局

联系人(电话):张女士(0398-2808122)

招标人:卢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电话):朱先生(0398-7872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电话):张先生(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