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龙湖镇派出所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01.08.2014  01:33

一、招标条件

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委托,就龙湖镇派出所房屋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湖镇派出所房屋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新财购-2014-184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6.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三、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审核合理低价随机抽取办法确定中标人。

四、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任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外省企业须提供进豫备案证明;

五、  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或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年7月31日至8月8日18  点止。

报名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市仓城路与新烟路交叉口东北角)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人民币  ;

2014年8月11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转账后必须持票据到中心财务结算窗口换领收据,凭收据领取招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时间:2014年8月11日至8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日15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十、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沈先生      电  话:13608677809 

地        址: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

代理机构:河南宏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女士      孟女士         

电话:13803810953        15238358956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6层10号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